广告不实 中华电:已撤

【新唐人2012年3月7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沂锋台北7日电)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今天表示,中华电信网站刊载50M方案广告违反公平交易法,处新台币500万元罚锾。中华电信说,广告已在去年撤下,未来会加强服务用户。

公平会说,中华电信在网站刊载HiNet光世代50M方案广告,宣称“下载DVD仅12分钟”、“HiNet光世代50M,下载DVD只要12分钟!速度超快”等说法,就服务品质为引人错误的表示,违反公平交易法规定,要求中华电信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00万元罚锾。

中华电信说,当初推行50M,有民众询问到底有多快,因而在网站上登广告向民众说明。不过,公平会认为有误导民众的嫌疑,中华电信已经在去年就将广告撤下。

中华电信表示,提供 50M光世代宽频服务,会因牵涉网际网路、网路互连与客户端软硬体设备环境等因素影响传输速率。由于 50M属于高速宽频,更需要客户端硬体与软体设定同步更新与调整,才能达到最佳上网速率。

中华电信说,相关说法在HiNet首页、光世代官网、HiNet连线速度测试网页与合约文件,都有刊载。

中华电信说,装设50M的施工过程中若测试无法达到预定速率,会请客户改申请较低速率方案,或是客户使用中有任何问题,中华电信会协助客户解决问题。

中华电信表示,已经推出“宽频上网7日内不满意可退租或降回原速”,新装机与升速客户7日内不满意可免费退租,或降回原速的措施,全力服务客户。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