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允许“秘密拘捕” 请君入瓮时候到了

【新唐人2012年3月8日讯】3月8日,中国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对有关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说明。在采取强制措施部分,刑诉法草案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后有碍侦查及无法通知的情形,可不通知被拘留人、被逮捕人家属。该草案因此引起法律学者的关注和担忧。有网友认为,背叛国家罪,叛逃罪适合高官用,作茧自缚,请君入瓮的时候到了。

王兆国表示,刑诉法草案重点完善了逮捕、监视居住的条件、程序和采取强制措施后通知家属的规定。

去年出台的刑法修改草案显示,拘捕嫌疑人有两情况可不通知家属:“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

秘密拘捕对象被限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因通知可能有碍侦查。也就是允许警察秘密拘捕嫌疑人。

网友#秘密关押#微博发帖:所谓涉及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重大贿赂犯罪,可以秘密拘留,秘密监视居住到任何地方,最常见的罪名就是,颠覆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草民享用);背叛国家罪,叛逃罪(高官用,重庆WLJ局长或涉嫌)。重大贿赂犯罪(官员享用)。代表们,作茧自缚,请君入瓮时候到了。

网友跟帖热议

恶法之下,无人可以幸免,代表们,别侥幸。

秘密关押太可怕了!回到厂卫时期了?

代表们,你们可是刑事诉讼的高危人群哦,请自救吧。

体制内的每一个,准备入瓮。

通过之后,政治斗争添新武器。将来最牛的不是总书记,而是政法委书记。为何B某要瞄准那个位置,你懂滴!

一边说要改革,一边铁腕维稳,思想斗争这么激烈,这样能坚持多久?

一个借用法治为名,不断剥夺普通者的利益,为利益集团服务的国家。悲哀啊。

请君入瓮时候到了,可怕,人人自危了。

日前,网上流传出逃美国大使馆的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的弟弟王立辉到重庆市委和市政府求证王立军的消息,被告知事情正在调查中,无法告知详情。他们想当面向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求证,但被委婉拒绝。到北京国安部门查询,他们得到的回复是“无可奉告”。

高智晟被“失踪”

该草案因此引起法律学者的关注和担忧。观察人士指出,此规定可能被用于打击异见人士。

维权律师高智晟,艾未未等都曾遭遇“被失踪”。曾被软禁在家的活动人士胡佳称这个条款为“克格勃条例”。

从事维权活动的律师高智晟在2006年12月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三年,缓刑五年,目前已过到缓刑期满的时间。

在执行缓刑期间,高智晟的家人一直受到当局监视,而高智晟本人在2009年2月被警方从陕西家中带走后,曾一度失踪,家人和朋友都得不到他的任何消息。

2010年4月高智晟一度露面,与亲友及媒体接触,但随即又再次音讯全无直至现在。无论他的家人怎样向当局询问,却从未得到任何回答。

2011年12月16日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社英文网报导,当局把缓刑期快满的维权律师高智晟重新送回监狱。

2012年1月1日,其兄高智义接到新疆沙雅监狱的“罪犯入监通知书”,狱方确认失踪20多个月的高智晟于2011年12月19日被收监并将服刑三年。1月10日,高智义与高智晟的岳父一起到达新疆阿克苏地区的沙雅监狱探望高智晟,监狱方以高智晟不想见家属及尚处服刑期前三个月的教育期内,阻止了此次探望。

到现在为止,高智晟的家人还是没有见高智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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