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鹏控告沈庆京 中石化将追诉

【新唐人2012年4月5日讯】(中央社记者赵晓慧台北5日电)力鹏总经理林文仲今天控告中石化董事长沈庆京个人涉及违反证交法的背信、刑法的诽谤与妨害信用等3项。中石化表示,将委托律师依法追诉。

林文仲今天下午赴台北地检署按铃,控告沈庆京个人涉及违反证交法第 171条第 1项第 3款的背信罪、刑法310条第2项的诽谤罪,及刑法313条的妨害信用罪等3项。

力鹏表示,整起事件出自质疑沈庆京的领导风格,并非中石化公司本身的问题,力鹏并不想伤害中石化公司,因此对沈庆京个人按铃提出刑事相关告诉。

在力鹏按铃控告之后,中石化回应表示,力丽或力鹏集团相关人士,一再对外发表不实言论,企图诋毁沈庆京声誉,连带严重伤害中石化形象与债信的不当行为,将委托律师依法追诉。

中石化表示,近期与力鹏之间的违约纠纷见报后,有股东查觉当时中石化股票的走势异常,投书中石化怀疑有人为故意操作,将伤害中石化股东权益。

中石化吁请主管机关调查,是否有相关知情人士借机放空抛售,打压股价后又低价回补套利情事,希望厘清真相以维护中石化股东权益及中石化声誉。

中石化说,从未直指或影射力丽或力鹏集团相关公司或相关人士,有借机放空套利行为,力丽或力鹏集团相关公司或相关人士,勿自行对号入座。

近期中石化密集在平面媒体刊登广告,中石化表示,这纯粹是吁请司法及主管机关尽早厘清真相,还中石化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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