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2日讯】(中央社台北2日电) 中国大陆前跳水选手田亮夫妇因为生第2胎引发关注,大陆媒体今报导,大陆国家计生部门将在近期公布调查结果,田亮所属经纪公司透露,田亮将被罚款人民币200万元(约合新台币926万元)。
大陆媒体“人民网”报导,田亮妻子叶一茜在今年初生下第2胎,国家计生部门表示,田亮与叶一茜只要其中1人的户籍在中国大陆,即使第2个孩子在香港出生,还是属于“超生”。
这篇报导指,田亮本身有公职,还是党员,他的户籍应该是在中国大陆。中国大陆国家计生部门表示,预计1星期内,将公布这项事情的调查结果与处罚方式。
田亮经纪公司的工作人员则透露,田亮将被处以罚款人民币200万元。
“中国网播网”报导说,根据“陕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规定,遭认定超生的民众,将依当事人所在地的成年人每年平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到6倍的社会抚养费。
如果当事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应加收超过部分的1倍到2倍,按照田亮的年收入来算,田亮生第2胎的罚款将达人民币数百万元。
按大陆法律规定,父母违规生第2胎,如果孩子不带回境内抚养,属违法生育,但不征收“社会抚养费”;如果孩子两年内在境内连续或者间断居住满18个月,就占用抚养资源,将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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