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中共党员有“两条命”

【新唐人2012年6月4日讯】(新唐人记者施萍综合报导)日前,大陆政坛波谲云诡,重庆王立军事件牵扯出越来越多的高官,在人们纷纷猜测薄熙来、周永康、刘志军等贪官的最终下场之时,不免再次关注到中国的司法黑幕。近日有外媒总结,大陆当局对中共8千万党员和普通中国人使用不同的司法准则。

《华尔街日报》一篇署名文章认为,在中国有两套平行的体系来惩罚犯罪行为,一套是针对共产党员的,另一套是针对普通百姓的。当一名党员涉嫌犯罪时,首先是党内的纪检机构进行调查。

这就是中国老百姓所说的,中共党员有“两条命”,即便犯了死罪,庶民要以命来抵,而党员当官的则可以用“党员”的壳来抵。

《华尔街日报》列举了四个实例,当前的薄熙来和刘志军以及过去时的田凤山和陈良宇。

文章说,基于一项全面的调查所揭示出的犯罪证据,前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先被开除党籍,当党内结束调查后,他的犯罪证据现在才被移交法院。

对前任重庆市党委书记薄熙来走的也是这样一套程序,今年早些时候,他也是因为"严重违纪"而被清除出党的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政治局。薄是否会被正式起诉、在法庭上接受审讯则还不确定。

前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因为在担任黑龙江省省长和政府部长期间,接受价值超过400万人民币的贿赂,先被开除党籍,接着被判终身监禁。

上海市委书记和政治局成员陈良宇与人合谋,从上海的养老基金中挪用数亿美元,并且通过非正当的金融和房地产交易为自己和他人牟利。他也是先被撤职,然后被法院判处18年有期徒刑。

文章指出,这些官员理论上是先要接受共产党自己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内部惩罚,接着才会被移交到警方和法庭接受刑事诉讼,而且党对法庭判决有绝对的发言权。

实际上,党内处罚的案件中,后来被转往司法机关的只是为数甚少的一小部分。《华尔街日报》引用了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者萨皮奥(Flora Sapio)的一项研究数据,2009年党的纪检机关收到超过130万份关于党员贪污的报导﹔然而,只有14万件被调查,有10万起只在党内受到惩处。最终移交给司法机关的案例数量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数字在前几年只是接受内部惩罚案例数量的一小部分。

文章总结说,在中国,超过8千万的党员和普通中国人享受的是不同的规则。"党机关实际上完全消灭了独立司法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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