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6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华盛顿10日专电)台湾的露天电影院是许多人共同的成长记忆。在美国,露天电影院在80年前就已问世,甚至还申请了专利,黄金时期全美有多达5000家露天电影院,陪伴许多美国人渡过美好时光。
根据美国国务院“美国参考”网站指出,露天电影院是美国的产物,如今是大众娱乐黄金时代的怀旧象征。它最早是由霍林兹海德(Richard Hollingshead)发明,他希望这种发明能够结合他的两大兴趣:汽车和电影。
台湾的露天电影院,民众多是携带小凳子坐在地上看电影,霍林兹海德设计的露天电影院,则是让观众开车进场,坐在自己的车里看电影。
霍林兹海德在位于新泽西州的自家住宅车道上做试验,在自己的汽车顶上架设了一台1928年的柯达放映机,将影像投射到悬挂在后院树上的屏幕上。
此外,他把一台收音机放在屏幕后面提供音响,还尝试了各种防雨和其他恶劣天气的方法。最后,他也设计出多辆汽车的理想排列方式,使人人都能看到屏幕。
1933年5月,霍林兹海德的构想获得了专利,首家露天电影院也宣布开张,光顾的客人每辆车收25美分,每个人也收25美分,一辆车上的观众最多合计缴费1美元。
这个构想很受欢迎,1949年霍林兹海德的专利被撤消之后,露天电影院在全美各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露天电影院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广受欢迎,在1950年代和1960年代,增加了大约有5000家。它们成为美国大众文化的象征,也是美国家庭夏天最喜爱的周末娱乐方式。
不过,时至今日,全美只剩下不到400家露天电影院。
虽然露天电影院不太可能再度流行,但对许多美国人而言,它代表的是过去一段难以忘怀的美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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