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7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26日电)叶姓男子与友人在卡拉OK店饮酒唱歌,认为柳姓男子瞪视挑衅而心生不悦,两人联手殴打对方并抢走皮夹。台中地院依强盗罪判处叶男与友人各10月及9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柳男在民国99年1月到台中市某卡拉OK店寻找友人,当时叶男与钟男在店中饮酒、唱歌,认为柳男瞪视他们挑衅而心生不满。
柳男骑机车要离去时,钟男强行将机车钥匙拔走,并将对方压制在地,由叶男取走柳的皮夹,叶、钟两人并联手对柳男拳打脚踢,导致多处骨折受伤。
台中地院审酌加害人已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依强盗罪判处叶及钟各10月及9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本文网址: https://cn.ntdtv.com/gb/2012/07/26/a7377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