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将受理暂缓递解申请

【新唐人2012年7月30日讯】6月15日,奥巴马总统宣布新法案,给部分非法滞留在美国的移民合法居留和工作的权利。预计将会有80万到140万非法移民因此受益。正式的申请将从8月15日开始。

申请者需要具备的条件是:

1、在2012年6月15日当天年龄在31岁以下;
2、来美时年龄在16岁以下;
3、在2012年6月15日前在美国持续居满至少五年,并在当天身在美国;
4、目前在美国高中就读或已毕业;
5、在部队服役;

纽约移民律师佘翠杏:“它的有效期是两年。两年之后,移民局会重新审查申请者的案件。并做出决定:如果申请者仍然符合条件,他们会延长申请者的期限。”

虽然,新的法案将使约有百万的非法移民暂时得到在美国居留和工作的权利,但是,完成这个过程却伴随着移民欺诈的风险。2011年,曼哈顿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受理的移民欺诈案件就达到10万起。

曼哈顿地区检察署主管于之荷:“移民欺诈的受害者不仅损失金钱,同时也会损失很多时间。对于获得移民政策的好处,时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你需要在特定时间内申请。”

仅在2011年下半年的几个月时间里,美国法院收到的有关递解出境的案件就有超过11万件。法律专家表示,这项暂缓递解出境的计划是欧巴马政府移民改革的第一步。

纽约移民律师佘翠杏:“这是很重要的起点。但是距离移民改革努力的终点还有很远的距离。”

从8月15日开始,美国国土安全部将接受暂缓递解的申请。来自检方的建议,申请者在寻求律师帮助的时候,要注意对律师执照的检验。而一旦成为移民欺诈的受害者,要向曼哈顿地区检察官办公室举报,受害人的身份将被保密。

新唐人电视郭莹纽约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