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损抵税 30天内报备勘验

【新唐人2012年8月3日讯】(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3日电)苏拉台风酿灾,财政部今天提醒,受灾户在善后时,别忘了拍照存证并附损失清单,于30天内申请报备勘验,灾害损失可在报税时减免所得税。

财政部表示,通常灾损抵税的税目包括所得税、营业税、货物税、烟酒税、房屋税、地价税、使用牌照税和娱乐税。

财政部表示,灾损抵税要报备实地勘查,但如果综合所得税申报灾损总金额在新台币15万元以下;营利事业所得税灾损总金额在350万元以下,或受损物有投保,或有会计师签证报告,只要国税局书面审核,不用派员实地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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