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8月19日讯】今天碰见我那当律师的侄子,因为他的孩子想上我们这里的幼儿园;所以需要我们帮忙。在交谈的过程中,他说‘在中国当律师其实很难’;然而他的话却使我想写篇这方面的文章,‘在中国难的只有律师吗’?其实我很早就读到了博联访谈《刘晓原‘在中国当律师很悲哀’》的这篇文章,但却一直不知道写点什么;说律师不好吗,可我们有很多律师照样滋润得很;因为我们的法官可以‘吃了原告吃被告’,而律师同样也有这样的人;因为我就领教过这样的律师。正因为如此,我只能产生一个感慨;那就是今天的中国人都很悲哀,因为大家都不容易;都太累。
首先说我们社会最风光的官,这可是我们社会最光宗耀祖的人;然而没有人知道,他们也有自己的心酸。首先是在自己的领导面前装孙子,全部如同电视剧中黄埔军校的学生见蒋介石;甚至比这更加过的官比比皆是。也就是说自己要会在上级领导面前装无知,同时还要通过领导的讲话就茅塞顿开。所以像我这种性格的人就当不了中国的官,因为我经常为上级领导指正其错误。如此说来中国的官悲哀吧,因为自己比领导强还要装出领导真的是神;竟然事事都能指示自己。
要知道在上级领导面前装孙子还只是我们社会官的一面,因为我们社会的官另一面是在下级或老百姓面前装神;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官出席会议都紧张,因为他(她)要在秘书写的讲稿中加进自己神的内容。所以中国的官在上级领导面前没有话说,而在下级或老百姓面前可是口若悬河;三不知地还要博古通今,给大家的感觉我们出席会议的领导真的是博学多才;因为有的典故连都学究都难查到,但我们的官通常要连夜翻来覆去地背诵。这能说我们的官风光吗,因为风光背后是悲哀。
其三是中国的官靠运气,因为我们社会的政绩就是坐车;你这里天灾人祸,你这个官也就不好当了。你这里老百姓上访,你这个官也就当到头了。正因为如此,我们社会的官不需要什么治国安民;需要的是维稳。所以会干活的官不一定是我们社会的好官,会管理的官也不一定是好官;因为会维稳的官才是好官,而且还是上级领导需要的好官。正因为如此,我们社会的媒体总是聚焦维稳的官;你能说这不是悲哀吗?
既然连我们社会最风光的官都有这么多的悲哀,那么我们社会还能有什么人不悲哀呢?我们知道我们社会的律师是体制内外兼备,所以律师的职业使然既有体制内官的悲哀;也有我们社会体制外百姓的悲哀。我们社会的律师还没有人敢真的维护弱势公民的尊严与自由,充其量也只是一种表现形式而已。正如刘晓原说:“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推出了律师制度,但随着文革的到来,该制度被取消,1979年才开始恢复,到现在已经30多年。虽然《律师法》修改过两次,但中国律师在处理公权力打压的案件(特别是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特别敏感的案件)时,普遍感觉会见难,特别是在刑事侦查阶段。在维稳案件中,当事人被抓后,律师去会见时,权利往往得不到保障。很多地方的公安机关,要么明确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 要么提出种种理由来刁难律师,更可笑的,还有公安机关称‘犯罪嫌疑人不需要律师’,甚至让犯罪嫌疑人解聘律师”。
刘晓原说:“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行政机关,只是它还行使刑事侦查职能,所以很多维稳案件、重大敏感有影响力案件往往是有行政权力、官权力关涉其中。有些案件的法院判决也会受到行政权力的影响。我曾办过一个天津的阻碍交通的案件,在当地影响很大,最后判得很重。我明确问法官,为什么这样判?法官明确告诉我,这个案件我决定不了怎么判,你们上诉吧。因为他知道,这是上面安排的,法官只是扮演扮演走过场的角色而已。为什么这么多年了,民众对司法这么失望?你去最高法院信访室看,这么多人上访,都是因为行政权力贯彻到司法权,以致于很多案子的判决是不公的。公检法之间虽说是各自独立,但又说要互相协作的”。这的确是我们社会律师的悲哀,但更是老百姓的悲哀;因为公权力直接侵犯的不是律师的利益,而是老百姓的利益。正因为如此,在律师悲哀的过程中最悲哀的还是老百姓;因为他们才是被权力侵犯的主体。
是啊!再看我们社会的下岗人员,他们竟然是我们社会的劣等公民;因为我们不仅权利被侵犯,而且连维护他们利益的人都没有。我们没有看到全国有一个律师为下岗人员打官司的吧,而且上访与信访还没有人管;因为我们下岗是国策。其次是改革的国企强制性将他们下岗,可国企的利润竟然从来没有分过他们。这些人上访无门,求助无人;他们不仅因为没有利益,而且连话语权都没有。我想这些人不悲哀吗?他们难道没有投错胎的感慨吗?还有我们的个体户,他们同样也是悲哀的人;因为收入水平还不是悲哀的主体,主体恐怕还是权力对他们的照顾。至于我们社会的农民工,恐怕更是悲哀的人;说他们是农民早就没有田地了,说他们是工人可还是农民工的称呼。
总之今天的中国人不知道有没有自豪的人,但悲哀的人应该是绝大多数;正因为如此,所以在今天的中国悲哀的还真的不仅仅是律师,因为我们任何人都可能悲哀。
文章来源:《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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