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喝花酒 前海巡副队长判刑

【新唐人2012年9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3日电)新竹海巡队周姓前副队长与王姓队员被控要求船东买单喝花酒。台湾高等法院日前更二审重判周男12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

根据高院判决书指出,新竹地区附近沿海渔获量于民国93年间因大量捕抓而锐减,一名黄姓船东为求生计,出海直接向大陆籍船只购买,再走私带回台湾贩售。

周姓男子被控担任海巡队副队长时,与队员王姓男子自93年9月间至94年1月间,在餐厅或酒店饮酒作乐后,要求黄姓船东及其他股东买单,以换取对走私渔获检查放水。若黄姓船东拒绝,周男则指示海巡人员用尖物戳黄姓船东的渔获,并“加强检查”;黄姓船东因受不了而检举,全案曝光。

法院审理时,周男主张,因为他从严查缉,才被渔民挟怨报复。

法院一审认为周姓、王姓男子与违背职务收贿罪构成要件不符,判决2人无罪。

检察官上诉后,二审不采信被告说法,改判周男11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判王男2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1年6月。全案经最高法院发回,更一审又改判2人无罪。

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后,最高法院维持王男无罪判决,将周男部分发回更审。

更二审认为,黄姓船东因周男需索无度,才选择赌上事业并得罪海巡人员,检举本案。法院另依证人的证词等,认定周男违法,依贪污治罪条例的违背职务收受不正利益罪,判处周男12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全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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