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8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8日电)台中市何男组电缆线窃盗集团,改装混凝土车为工具,7次窃得价值200多万元电缆线;台中地院今天依窃盗罪判2年7月。
台中地院判决书指出,21岁的何男等6人在民国100年间组电缆线窃盗集团,购买价值新台币45万元的预拌混凝土车,改装水泥搅拌滚筒作为卷动电缆线的偷窃工具。
何男等一行经常以3人成伙,穿戴工程服衣帽,假装施工人员进入工地,以油压剪、铁锤及电动起子等工具破坏埋设的电缆线,再卷入预拌混凝土车的滚筒轴,卷取偷窃电缆线。
何男等人自去年12月至今年2月间于中市丰原区、北屯区、西屯区及苗栗县等地,前后7次共窃取价值约200多万元的电缆线。得手后,将电缆运走转售牟利。
这一窃盗集团成员犯案时,黄姓及陈姓男子遭警缉捕,何男趁隙逃逸,经警循线查获,黄男及陈男已另案侦审。
台中地院今天依窃盗罪判处何男徒刑2年10月,全案仍可上诉。
本文网址: https://cn.ntdtv.com/gb/2012/10/08/a7767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