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07日讯】(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7日电)监察院今天因兰屿住宅用电浮滥、员工用电优惠等纠正台电公司。台电公司表示,兰屿住宅用电优惠是政策性因素,已加强兰屿地区节能宣导。
监委陈永祥、马秀如调查“中油、台电油电优惠正当性与公平性”,今天纠正台电公司。
陈永祥说,民国91年立法院通过离岛建设条例,兰屿住民自用住宅用电费用免收,10年来,免电费自用住宅户数持续成长,每年免费用电金额也从91年的新台币520万余元,成长到100年的2439万余元。
他指出,兰屿住宅用电免费后,住宅用电月平均度数从91年的287度,成长至100年的567度,比台湾本岛平均住宅用电约300度高出很多。
另外,监委也发现,中油、台电员工在公司亏损累累时仍享优惠价,且优惠价比成本低4%至46%。陈永祥说,如果赚钱还讲得过去,但现在亏损也要优惠让全民买单,讲不过去。
台电公司发言人李鸿洲指出,兰屿住宅用电优惠是政策因素,台电公司已加强兰屿地区节能宣导,但在住宅用电费全免的情况下,效果没有那么好。
他以100年为例指出,台湾本岛每户平均用电为350度,但兰屿每户平均用电高达610度,全年用电费用为2439万元。
李鸿洲说,每年夏天兰屿会涌进观光客,部分住户会兼营民宿业务,虽然台电公司已加强季节性查察,但相关案件认定困难,也容易招致民怨及抗议;他指出,或许可以考虑其它的补贴方式,以价来制量,但还要再跟相关单位讨论。
至于员工优惠方面,李鸿洲说,原本台电公司员工用电优惠每人每月82元,已较其它国营事业低,而且这项优惠自今年5月1日就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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