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16日电)最高法院今天表示,刑事二审宣告死刑案件,12月起都将开庭行言词辩论,彰显司法对生命的尊重,首先将对吴敏诚杀人案开庭。
最高法院表示,死刑案件关系着剥夺被告的生命权,若判决确定执行后将无法补救。为了让量刑更妥适,审判长可让检察官、被告辩护人,对于量刑范围事项辩论,再由合议庭综合辩论意旨,并斟酌被害人家属意见,选择最妥当的宣告刑。
最高法院在12月3日将针对吴敏诚杀人案开庭,后续再透过公开言词辩论,决定吴敏诚是生或死。
全案缘于吴敏诚民国82年间杀死女友服刑出狱后,又不满另一名女友分手,在女友任教的托育中心前当街枪杀对方,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以杀人罪,判处吴敏诚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最高法院表示,本案第一次发回时指出,吴敏诚对杀人事实已认罪,但争执量刑的轻重,二审法院没有让检察官、被告辩护人就上诉人的科刑范围进行辩论,虽不违法但不适当,基于对生命权的尊重,最高法院会对此案就死刑量刑进行言词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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