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22日电)警方前往某社区埋伏缉捕白姓通缉犯,叶姓保全人员发现白男凌晨开车入门前,趁隙通风报信,致白男逃逸。台中地院判处4月。
台中地院今天判决指出,白男因伤害致死罪,民国95年被通缉在案,逃亡期间藏匿居住在胞姊位于社区中住处,并以胞姊的车辆代步,58岁的叶男是某社区的保全人员。
警方在今年7月某日晚间持搜索票到社区,向叶男出示证件,并提示白男照片,供叶男确认为社区住户后,即入内埋伏。
直到隔天凌晨,白男驾驶车辆返回,在社区地下车道入口处前等候电动大门开启,叶男主动趋前靠在车窗,告知“有警察要来找人了”,白男随后倒车逃离现场,案经警方移送侦办。
叶男坦承告知车辆驾驶人“有警察”等语,但否认助犯人隐避,指称他不知车辆驾驶就是白男。
警方作证指称,当天持搜索票向叶男表明要进入办案遭阻,经通知社区主委才放行,警方就在白嫌住处隔壁住户埋伏,叶男巡逻时看到得知。
法官以社区录影带资料,显示叶男发现白男驾驶车辆等待进入地下车道时,即走到车窗旁与驾驶谈话,在近距离交谈中,应可判断驾驶就是白男。
台中地院依使人隐避罪,判处叶男徒刑4月,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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