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开庭 司改吁重大案比照

【新唐人2012年12月03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3日电)最高法院今天开吴敏诚杀人案准备程序庭。民间司改会说,除了死刑案件,其他重大法律争议案件也应多行言词辩论庭。

吴敏诚民国82年间杀死女友服刑出狱后,又不满另一名女友分手,在女友任教的托育中心前当街枪杀对方,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以杀人罪判处吴敏诚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最高法院开吴敏诚杀人案准备程序庭,受命法官吴灿整理全案争议点给检察官江明苍及辩护律师尤伯祥等人,月底前辩论。

吴灿指出3项争点,第一,国家“禁反言”、上诉“具体理由”与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的关联;第二,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相关条文与死刑判决的连结;第三,刑法第57条量刑因素与死刑的量定。

司改会指出,量刑所需考量的因素很多,刑期越重,量处的程序应越加精致,才符合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

司改会说,乐见最高法院宣示此后死刑判决均应言词辩论,但更期许除了死刑案件之外,其它重大法律争议案件,也应多行言词辩论庭,最高法院应常态性开庭

司改会指出,准备庭整体过程仍呈生疏。例如,辩论程序仅初步草拟,尚未有规则且被告尚未确定应否传唤到庭。另外,一、二审未行量刑调查与量刑辩论,是否违法以及是否传唤专家鉴定人等,都可能让言词辩论的效果打折扣,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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