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新北市13日电)吴姓男子向林姓妇人租屋拟开设补习班,但声称因有违建申请未获准,认为林妇涉嫌诈欺。板检查无实据,林妇获不起诉处分。
板桥地检署不起诉处分书指出,50多岁的吴男自民国95年起,以每月新台币4万5000元租金,承租72岁的林妇在新北市板桥区拥有的独栋房屋,打算开设补习班。
吴男声称,他在99年底申请补习班未获准许,才知该建物有部分违建,认为林妇涉嫌诈欺取财。
检方表示,吴男在侦查中出示建物平面图,指称图中斜线部分是违建,但检察官查证后,发现房屋绝大部分不是违章建筑,且斜线标示处也非违建。
检方说,吴男从未向教育局等相关单位申请开立补习班,且检方走访后,发现现址已有其他业者承租,合法开设补习班。检方侦查后,认定罪嫌不足,将林妇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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