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修法 强化儿童网路隐私保护

【新唐人2012年12月20日讯】(中央社华盛顿19日法新电)美国监管机关今天公布新规范,目的是强化儿童的网路隐私保护,反映出儿童使用手机应用程式与社群网络与日俱增的情况。

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表示,根据这项新规范,网站若是针对13岁以下儿童,或是业者知道他们正在收集幼童的个人资料,必须先获得父母同意。

不过FTC主席雷伯维兹(Jon Leibowitz)表示,“儿童网路隐私保护法”(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不会纳入较严格的提案,例如儿童在脸书(Facebook)或推特(Twitter)的外挂程式按“赞”或“推文”,公司不必负责。

FTC说:“除非得到父母同意,网站不能建立儿童大量个人资料档案,来传送广告。”(译者:中央社陈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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