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28日电)监察院今天以11票对2票,通过弹劾涉贪的前消防署长黄季敏。监察院指出,黄季敏独厚特定厂商取得标案,有重大违失。
监察院弹劾审查会今天通过监委黄武次、刘兴善、赵荣耀提案,弹劾黄季敏,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黄季敏已于民国98年10月退休,目前因涉贪案被收押禁见。
弹劾案文指出,黄季敏在消防署长任内,利用兼任行政院灾害防救委员会副执行长职务机会,在“防救灾紧急通讯系统整合建置计划”相关采购案,违反政府采购法等法规,迁就厂商投标企划书内容,放宽招标文件重要规范,独厚特定厂商取得标案,有重大违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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