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拟修法 将以轮奸受害女命名

【新唐人2013年01月02日讯】(中央社记者何宏儒新德里2日专电)印度正研议修订更严格的性侵法律条文。巴士轮奸案受害人家属不反对用她的真实姓名,为未来修正施行的新法命名。

政府上个月23日指派1个3人委员会全面检讨现行相关法规,并在30天内提出修法建议。

人力资源发展部政务次长沙鲁尔(Shashi Tharoor)昨天在推特po文说,“让德里轮奸案受害人继续匿名下去,我在想这样对她有什么好处?除非她的父母反对,否则修正后的反强暴法应该用她的名字来命名。她曾真实存在,而不只是个象征。”

“印度新闻信托社”(Press Trust of India)今天发自受害人老家北方省巴利亚(Ballia)县报导说,受害人家属不但不反对这个提议,还觉得是对她的尊敬。

报导引述曾经跟受害人父亲和弟弟讨论这个问题的家族成员说,“若因这种目的而将她的名字公诸于世,他们不反对,也认为这样是对她的尊敬”。

泰卢固语(Telugu)电影导演格丹(Ramana Gaddam)有意修改即将完成的电影,以凸显手段凶残轮奸案的情节。报导说,受害人的弟弟希望格丹能先跟家属见面,让他们知道电影情节。

北方省政府、德里巿府分别宣布对家属提供200万卢比、150万卢比的抚恤金,但受害人的弟弟说,他们现在1毛钱都没拿到。

家属今天再度澄清,有关受害人来不及成为2月新娘的报导纯属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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