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11日电)营业秘密法修正案三读通过,经济部智慧财产局今天表示,这次修法增订刑事责任,并大幅提高罚金。
为加强保护台湾产业营业秘密及国际竞争力,立法院今天通过营业秘密法修正案,对于以窃取、擅自重制等不正当方法取得、使用、泄漏营业秘密的行为,提高惩罚力道。
智慧局表示,这次修法增订刑事责任,最高可处5年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金;若犯罪行为人所得利益超过罚金最高额时,并得于其所得利益3倍范围内酌量加重。
另外,有鉴于近来外国大幅挖角国内科技人才,借此窃取国内产业营业秘密,智慧局指出,这次针对窃取营业秘密并意图于台湾境外使用的人,更加重处罚。
其中,法定刑为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3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罚金;若犯罪行为人所得利益超过罚金最高额时,并得于其所得利益2至10倍范围内酌量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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