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18日电)环保工会今天呼吁政府让执行任务的资源回收车,纳入法令保护规范,别让清洁队员身陷险境。环保署说,会在半年内修办法。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罗淑蕾上午与全国环保工会联谊会在立法院举行“车辆作业合法化暨安全配套”公听会。
全国环保工会联谊会召集人蒋万金说,环保署自民国86年实施资源回收政策,各地环保局的作业车辆遂从原有的垃圾压缩车,衍生出其他资源回收车、厨余车等。但依现行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规定,能合法在禁停处作业的车辆,只有垃圾压缩车,其他都不在规范内。
蒋万金表示,资源回收车若在拥挤的都会区并排停车作业,不仅违法,清洁队员安全也没有保障;政府对规范不周的现象习以为常,让环保工会成员愤怒。
台北市政府环境保护局产业工会干事谢靖雯说,清洁队员因公死亡的原因中,属车祸比例最高;清洁队员若发生交通意外,因为是违法停车,还要面临赔偿、甚至刑责。劳方有3大诉求,希望环保局各种作业车辆合法化、电子看板加装合法化,政府提出安全配套政策。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废弃物管理处副处长赖莹莹表示,环保署会在半年内修改“一般废弃物回收清除处理办法”,邀集相关部会、工会讨论,研拟垃圾车的各种车样、规格配备。
交通部路政司简任技正林福山表示,环保署一旦在法规中具体定义“垃圾车”涵盖范围,交通部就会依环保署订出来的种类核发牌照。纳入“垃圾车”规范的车辆,就能适用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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