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驳回抗告 颜清标将入监

【新唐人2013年01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18日电)前立委颜清标因酒帐等案被裁定执行刑7年。法务部今天表示,最高法院已驳回抗告,台中地检署近期将传唤颜清标到案执行。

颜清标被控在民国88年间担任原台中县议长期间到酒店消费,再以公费付款;最高法院去年判处颜清标3年6月徒刑定谳,褫夺公权3年,台中地检署随即发函限制出境出海,掌控行踪。

台中高分院针对酒帐案、顶替案、枪炮等案,裁定应执行刑7年,扣除已服刑3年9个月,剩下3年3月徒刑。法界人士表示,颜清标适用旧法,若服刑表现良好,服刑满1/3、等于最快入监约13个月,就可声请假释。

不过,颜清标不服裁定,日前提起抗告。法务部政务次长陈守煌今天表示,由于颜清标提起抗告,仍未入监服刑,最高法院昨天裁定驳回抗告,检方一旦收到裁定,将传唤颜清标到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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