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费率 全产总要问怎么算

【新唐人2013年01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28日电)全国产业总工会秘书长谢创智今天说,劳保费率调整,前提是政府须负担拨补旧制潜藏债务,才能算出费率要调得多高。

“世代包容”是这次劳保年金改革备受争议的角度,因为劳保费率若拉得太高太快,对年轻人不公,但能否让老一代、接近退休者少领一点,减缓财务危机,还有待商量。

行政院年金制度改革小组提出劳工保险年金制度拟议改革方案,包含政府支付责任入法、提高基金运用绩效、检讨所得替代率、延长平均月投保薪资计算基准及检讨保险费率。

据行政院“劳保年金制度及军教人员退休制度改革规划”报告,劳保费率部分,依现行费率调整机制于民国104年调到9%,其后每年调高0.5%,至125年达上限19.5%。

所得替代率则分甲、乙两案,甲案初期维持1.55%,待领取年金数额超过一次给付的次月开始,改按原领数额70%发给;乙案则是投保薪资新台币3万元以下维持1.55%,3万元至4万3900元则为1.3%。

对此,全国产业总工会秘书长谢创智表示,劳保费率要调高的最大前提,是政府是否有将过去劳保财务亏损全额负担,把旧制潜藏债务分割计算?还是现在拟提的费率调至最高19.5%,其实有包含负担旧制债务?费率计算方式,须客观公开透明,让社会检视评断。

“过去几次精算报告,每次结果都不相同,费率拟调至19.5%怎么算出来的?”谢创智说,假如是包含历史债务,由未来新的被保险人摊付,当然无法接受。

至于所得替代率,谢创智认为,1.55%已很低了不宜再降,至于乙案由高低所得薪资来衡量,“这对于现在被保险人观念产生很大冲击。”

谢创智说,“从社会保险本质的观念,回归所得重分配,即便这方向是对的,但过去60几年来,劳保就没有反映所得重分配的精神,”如今突然要实施这种模式,不是那么容易可以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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