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保费缴款 宽限半个月

【新唐人2013年02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龙瑞云台北26日电)二代健保今年元旦上路,卫生署中央健康保险局今天表示,1月的补充保险费缴款期限到28日,宽限到3月15日。

健保局表示,依健保法规定,各机关、学校、公司、行号及团体等单位,在给付超过4倍投保金额的奖金、兼职所得、利息、股利、租金、业务收入等6种所得给民众的当月,需扣取2%补充保费,并在下月底前缴纳,且宽限15天。

健保局表示,若在超过期限仍未缴纳则需扣缴滞纳金。为因应各单位办理补充保险费扣缴作业,健保局提供单位列印补充保险费缴款书功能,也提供单机版软体下载,及列印缴款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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