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27日电)洪姓男子涉酒驾撞倒廖姓老翁,逃逸后折返现场,冲过维护交通及急救民众,开车来回辗毙廖翁,一审判20年。二审判无期徒刑。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决书指出,25岁的洪男去年5月某日晚间在南投县草屯镇的钓虾场喝酒后,凌晨开车离开,途中撞击骑机车的廖翁,洪男未下车察看即驾车离去,附近民众帮忙指挥交通、行经的护理人员也协助急救。
洪男驾车逃逸,3分钟后竟绕回车祸现场,发现多人聚集,在众目睽睽下开车冲过现场民众,不顾拦阻冲往廖翁倒地处,并以车轮来回碾压廖翁头部及身体,辗毙老翁后,还开车冲撞拦阻的民众后逃逸。
检方以杀人、杀人未遂等罪起诉洪男,并求处无期徒刑。一审时以洪男酒后肇事,一时心生逃避,但坦承犯行、态度良好,审理中赔偿家属丧葬费新台币30万元,而判处徒刑20年。洪男及检方不服上诉。
台中高分院以洪男酒驾已撞倒廖翁,再公然驾车碾压被害人行凶,手段残酷冷血,依杀人等罪改判无期徒刑。全案公共危险及过失伤害部分不得上诉,其余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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