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02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日电)林姓男子向人推销“节电工程”,却是以倒拨电表指数的违法方式窃电得逞。台湾高等法院依违反电业法将他判刑3年10月。
根据法院判决书,从事水电工作的林姓男子因经济拮据,为求快速赚钱,利用自身具有水电维修方面的专长,向客人推销节电工程。
林男被控于民国100年7月至去年1月间,以破坏电表封印锁后,将封印铅损坏拆除,打开电表玻璃盖,再动手倒拨电表指数,使电表计度失准,他再向客人索取节省电费的一半作为报酬。
法院一审审理认为,林男具有水电维修方面的专长及正当工作,竟为谋速利,以违法方式窃电,赚取金钱及佣金,损害公用民生事业费用负担的公平性,将个人的用电成本转嫁由社会大众承受,依违反电业法的窃电罪,依次数计算为21罪分别判刑,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3年10月,得易科罚金。
高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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