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丽荣台北18日电)行政院秘书长陈威仁今天表示,行政院没有干涉或委托办理核四公投案,这是事实,核四公投由立委提案,政院并无违法。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邀行政院秘书长陈威仁、中选会主委张博雅等人,针对“公民投票法第13条、第52条之适用法令”做专案报告。
立委李俊俋等立委质询时都质疑,核四公投是府院党深夜会议后定调,由行政院长江宜桦宣布公投,并责成国民党立委提案,行政院违反公投法第13条规定。
陈威仁说,这不是行政院,也非总统府决定,江宜桦在很多公开场合都说明,行政院对核四是否继续兴建采开放态度。
陈威仁表示,最早核四要不要公投的主张是民进党人士提出,行政院在2月底所说,是认为核四议题不管是在民进党或国民党执政时期,已困扰政府20年,行政院不反对交付公投,但行政院不会去推动公投。
李俊俋进一步提问,行政院有没有干涉或委托办理核四公投由谁来认定?
陈威仁说,行政院没有干涉或委托办理核四公投案,这是事实;有争议的话可以到法院去。
立委姚文智质询也提到,核四公投究竟是行政院、总统府还是国民党提出“昭然若揭”,他呼吁陈威仁不要公然说谎。
陈威仁说,“我们从保守的心态转为愿意接受公投”,是面对公投的结果,不是政策转变,而行政院不能也不会提出核四公投案。
公民投票法第13条规定,除依本法规定外,行政机关不得藉用任何形式对各项议题办理或委托办理公民投票事项,行政机关对此亦不得动用任何经费及调用各级政府职员。
陈威仁今天提出的报告书表明,本次核四公投案由立法委员主动提出,非行政院自行或委托办理,应无违反公投法第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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