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湾案 环团促暂停环评结论

【新唐人2013年03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19日电)美丽湾案历经法院判决环评无效后,去年底再通过环评。地球公民基金会今天向环保署提出声请,要求停止执行环评结论。

美丽湾渡假村开发案历经法院判决定谳“应勒令停止一切开发行为、环评撤销及建照自始无效”,台东县政府于去年12月22日再次举办环评审查,通过此案。

环保团体地球公民基金会认为,此案堪为台湾环境开发史上,最恶劣的案例,不仅有迫害环境疑虑,更限缩在地经济发展的可能性。长期关心杉原海湾的民间团体于今年3月5日向行政院环境保护署提出诉愿,并于今天提出声请,要求环保署停止执行环评结论。

“环境海滩一旦破坏,就难以恢复。”环保律师詹顺贵说明,美丽湾杉原诉讼案已有2个胜诉官司,去年底的环评审查根本不该进行。3月5日提出的诉愿,目的是要求环保署应撤销环评结论;今天提出的声请停止执行,希望身为主管机关的环保署在环评结论仍有疑虑尚待厘清前,应先暂停执行去年底的环评审查结论。

詹顺贵认为,美丽湾环评案之所以无效,此案应照行政程序,由中央审查、环评委员组成过于单一、部分委员无利益回避审查、结论遭撤销后无重启环评,仅接续环评、有条件通过却无任何附带条件、结论内容不够明确具体、委员提出疑问没有被回应就做成结论。

环保团体指出,若身为主管机关的环保署于一定时间内仍无作为,会再向法院提出诉愿及声请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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