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王鸿国新北市20日电)新北市政府今天公告实施全台首创“老街街区管理维护办法”,提供老街街区自治管理法源,助店家与居民共同推动社区营造。
城乡发展局长张璠指出,在居民及政府共同合作以“复旧更新”的手法,做特色老街整治风貌,成为有历史氛围及民众喜欢逛街和拍照的地方。
他说,老街硬体完工后,却凸显老街街区的经营管理、修缮保存、景观道路整理及周边整体环境规划等问题,尤其是违法摆摊的问题,持续取缔也不能治本,因此,才会研拟老街街区管理维护办法。
城乡局科长陈智仁指出,老街街区管理维护办法是酌参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精神,授权居民成立管理自治组织自我约束,并取得居民对于人行道专用措施、管制时间及卸货车区、人行徒步区划设的共识。
他指出,老街街屋所有权人未来将依办法组成老街街区管理委员会管理自治,与政府共同合作维护风貌特色,希望藉在地居民对老街的认同感,让历史风貌特定区街屋,透过自发自治管理机制,达到永续发展、提升观光及环境品质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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