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遭公车撞死 司机公司连带赔

【新唐人2013年03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5日电)杨姓男子走斑马线时被公车撞死,家人提起诉讼向公车司机及客运公司求偿。台北地方法院判公车司机及客运公司连带赔偿。

台北地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杨男于民国100年10月25日晚间行经新店区某路口的斑马线时,遭向右转弯的公车司机黄姓男子撞击,杨男送医后不治。

杨姓男子的妻子、子女请求黄男及客运公司连带赔偿医疗费用、殡葬费用及精神慰抚金等共新台币2300万元。

台北地院依新北市政府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结果,认为黄男在交叉路口未礼让走在行人穿越道的行人优先通行,是肇事原因,与雇用他的客运公司须连带赔偿。

台北地院扣除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理赔金160万元后,判黄男及客运公司连带赔偿杨男妻子及子女355万多元,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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