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25日电)内政部长李鸿源今天说,国籍法规定归化前应先放弃原籍,易造成国际人球,应先归化再放弃原籍;他会向行政院报告修法意见。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上午审查行政院及朝野立委提出的国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江启臣质询表示,他接获陈情,一位原籍马来西亚的医生在台中偏乡行医,为了能单独执业,放弃原籍申请归化,但他曾因健保官司被处罚,无法获得中华民国国籍,成为国际人球。
民主进步党籍立委李俊俋质询也说,现行国籍法的归化要件包括“品行端正,无犯罪纪录”,但“品行端正”不符法律明确性原则;国籍法许多规定都因时空环境改变有修法必要,内政部提出的口头报告却只建议维持现行规定。
李鸿源答询说,行政院的版本大约是民国100年审查通过,但“我不这么认为”,会回去向行政院长江宜桦报告,如果江宜桦同意,就可以做比较大幅度修改。
李俊俋说,既然李鸿源也认为政院版还有修正空间,希望至少在2周内向江宜桦报告。李鸿源说“一定”。
李鸿源受访表示,他认为“品行端正”可改为较明确的“无犯罪纪录且微罪不罚”,至于“微罪”的定义是否包括缓起诉、易科罚金等,可以再讨论;要有明确法律定义,不让基层公务员困扰、使民众感觉被刁难。
至于放弃原有国籍规定,李鸿源说,他个人希望规定改为“拿到中华民国国籍,再放弃原籍”,避免中华民国国籍没拿到,却已经放弃原籍,成为国际人球。
不过李鸿源也强调,这是他个人意见,他必须回去跟江宜桦讨论;若江宜桦也认同他的原则,就可以做比较大幅度修改,与立委的修法版本折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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