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主持诽谤不起诉 联电不置评

【新唐人2013年03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张建中新竹26日电)晶圆代工厂联电荣誉董事长曹兴诚控告电视节目女主持人涉嫌诽谤一案,北检处分不起诉。联电表示,不予置评。

台北地检署公布不起诉书指出,联电及曹兴诚控告陈姓电视节目主持人于民国100年11月29日晚间,在节目时间以言词散布流言,涉嫌诽谤联电及曹兴诚,并影响联电股价。

检方调查后认定,主持人所言可受公评,且难认有影响联电股价,将全案处分不起诉。

联电对此表示,不予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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