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工会诉愿胜 助理获认劳工

【新唐人2013年04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许秩维台北14日电)台大工会今天说,台大和北市府认为研究生助理非劳工,日前向劳委会诉愿成功,兼任研究助理、教学助理被认定有雇佣关系。

台湾大学工会是由学生发起筹组,去年召开成立大会,并向台北市政府劳工局登记,但多次遭否决,经不断争取后,1日终于获台北市劳工局核可成立。但北市劳工局只承认专任研究助理、工读生和校方有雇佣关系,兼任研究助理、研究计划临时工等仍未获认定。

台大工会表示,由于北市府劳工局认为兼任研究助理、研究计划临时工和教学助理3者与台大不具雇佣关系,因此工会第1次立案登记时,导致发起人数不足而遭驳回,工会获准成立后,为争取其他助理的劳动权益,再次向劳委会提出诉愿,近期终于诉愿成功。

台大工会表示,劳委会根据“政府科学技术研究发展成果归属及运用办法”规定,认为研究计划执行主体是校方且成果也归属校方,认定兼任研究助理和计划临时工和台大校方有雇佣关系;教学助理部分,因从事工作才能领取薪资,校方也能对教学助理进行考评、任免等,因此也裁定台大和教学助理具雇佣关系。

台大工会表示,兼任研究助理和计划临时工和教学助理获裁定和台大有雇佣关系后,就有正当性和校方进行劳动条件订定与工资工时的协商,如劳健保等过去被忽略的权利,往后也可获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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