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16日电)台中市男子在住处喝酒,见表妹路过竟强拉进屋性侵,事后,买验孕棒要帮忙验孕带到旅馆又再性侵。男子二审被判2年2月。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决书指出,30岁的已婚男子民国99年间在台中市外埔区住处与友人烤肉喝酒,看见住在附近就读高一的远房表妹,出门倒完垃圾返家途中,竟将表妹强拉进住处旁的铁皮屋内强制性侵。表妹因为两人为亲戚关系而不敢对外张扬。
之后,表妹与友人在外过夜,家人追问交友状况,表妹告知被表哥性侵,经母亲等人陪同报警。
警方调查,男子坦承犯行并指称,他性侵表妹后,因担心她怀孕,事后联络表妹指称买验孕棒要帮她验孕,他开车将表妹载到汽车旅馆,一时冲动再次性侵。
表妹在审理时指称,警方作笔录时,母亲在场,她怕母亲生气,未讲出表哥以验孕诱骗,再次性侵一事。
一审依强制性交罪判处男子徒刑3年,男子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审酌男子向警方自首第2次性侵,引用自首条件减刑,撤销原审,改判男子2年2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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