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老板扛酒驾 男涉伪造文书

【新唐人2013年04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郝雪卿台中29日电)台中市潭子区日前发生酒驾肇事案,叶姓男子酒测值超标被移送,在笔录时发现萧姓老板才是驾驶,叶遭依伪造文书罪移送。

台中市警察局丰原分局潭北派出所于17日下午5时49分接获通报,在潭子区中山路2段500号前发生交通事故,到达现场时,叶姓男子自称开车减速不慎撞击两辆汽车。

警方带回进行酒测,叶姓男子酒精浓度0.53毫克,在侦办过程中,警方发现叶姓男子神情紧张,而两辆受害车主手中却拿着萧姓老板的名片,两名车主被问到肇事者是谁时,两人都说现场自称萧姓男子拿出名片要求私下和解,不要报警,两人认定萧才是驾驶。

由于叶姓男子坚称自己是开车者,萧姓男子是他的老板,只在现场帮忙处理事故,没有开车,警方再三提醒叶姓男子顶替罪的刑责,叶姓男子仍然不改说词,直到警方检视叶姓男子的伤势后,研判撞击时的勒痕认定叶姓男子是坐在右座,并非驾驶座。

警方表示,叶姓男子最后才承认,因为萧姓老板有酒驾前科,所以才帮老板顶罪,警方询问后,全案依伪造文书罪移送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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