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03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3日电)环保署综合计划处今天表示,垦丁悠活丽致未环评案,因增建、扩建许可由垦管处及屏东县府核准,是否拆除由主管机关决定。
垦丁悠活丽致渡假村因未经环评就先营运,宛如台东美丽湾案的情况。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针对此案,断然转请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内政部营建署垦丁国家公园管理处命其停止开发行为,并依环境影响评估法废止其旅馆执照许可。
环保署综合计划处长叶俊宏说明,所谓“命其停止开发行为”,是转请垦丁国家公园管理处下令,垦丁悠活丽致停止旅馆目前对外营业的一切行为,及在未获得环评审查通过前的所有增建、扩建及开发行为。
至于悠活丽致现有营业旅馆是否应拆除?叶俊宏说,应由垦丁国家公园管理处、屏东县政府决定,因全案是由其核准的。
垦丁悠活丽致渡假村曾在2009年获得工业技术研究院及远见集团评选为“2009创新服务 光点台湾-推广典范”。国际知名导演李安拍摄“少年Pi的奇幻漂流”电影剧组来台时入住此渡假村,业者也将此事放在旅馆官网首页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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