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07日讯】(中央社台北6日电)谷歌公司旗下的摩托罗拉行动(Motorola Mobility)收到欧盟发出的反托辣斯申诉书,欧盟在调查摩托掌控iPhone和iPad等装置中的关键专利时,认为摩托滥用其主导地位。
欧盟反托辣斯主管机关表示,怀疑去年谷歌公司(Google Inc.)以124亿美元收购的摩托罗拉行动,正以让产品符合业界统一技术标准的关键专利,在德国针对苹果公司(Apple Inc.)“申请并强制执行”禁制令,借此滥用其主导地位。
欧盟竞争事务执委阿尔慕尼亚(Joaquin Almunia)今天在布鲁塞尔发出的电邮声明稿中表示:“企业应该花时间创新,并以他们提供产品的优点来竞争,而不是滥用他们的智慧财产权阻碍竞争对手,造成创新和消费者选择受损。”
摩托罗拉行动、微软公司(Microsoft Corp.)、苹果与三星电子公司(Samsung Electronics Co.)在全球上演的智慧财产权大战,各地法院判决让这些厂商互有胜负,在此同时,欧盟正在扫荡专利权滥用。阿尔慕尼亚去年以专利使用为由正式投诉三星,并锁定“游戏规则”,以防业者不公平地运用各自发明阻挠竞争对手。
欧盟是在微软与苹果相继投诉后,于去年4月正式调查制造智慧型手机搭载Android作业系统的摩托罗拉行动。这两家美国公司指控摩托声请禁制令阻止他们运用特定专利,他们表示,摩托曾宣称这些是生产符合标准产品不可或缺的专利,也曾承诺会以“公平、合理和非歧视的”(FRAND)的条件授权。
欧洲联盟执行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发言人陶德(Jonathan Todd)向媒体记者透露,尽管今天的声明是和摩托罗拉行动与苹果在德国的争议有关,这项调查和微软产品相关的部分仍在持续当中。
摩托罗拉行动发言人德夫(Katie Dove)在电邮声明中表示:“我们认同欧盟执委会,应只对心有不甘的被授权人声请禁制令,就本案而言,摩托罗拉行动遵循德国最高法院橘皮书(Orange Book)判决所建立的程序。在法院认定苹果为自愿被授权人前,他们必须提出6个报价。”
欧盟执委会今天表示,“尽管诉诸禁制令是专利侵权的可能补救措施之一”,但在“潜在被授权人愿意以FRAND条件签署授权协议时”,这类行为对标准关键专利所有权人而言可能具滥用性。(译者:中央社尹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