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14日电)前台北地院民事执行处书记官林峻岳被控把鉴价业务集中给特定公司承揽,公司不法获利百万,被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判刑5年。
林峻岳事发后遭台北地方法院停职。法院判决指出,林峻岳办理法拍屋案件时,被控明知倪姓执达员违反常规,委托特定公司鉴价;他却将资讯泄漏给业者,并图利特定鉴价公司的陈姓男子估价,从民国95年起至99年,共计鉴价245件,使鉴价公司不法获利新台币142万余元,扣除成本后不法获利约112万余元。
法院审理时,林男否认图利,辩称没有收受好处,鉴价公司是由执达员所指定。但法官认定林男知情,他身为司法人员应廉洁自持,却为图谋私利而违法图利业者,严重戕害鉴价公平性,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的图利罪判刑5年,褫夺公权2年;同案被告倪女则因罪证不足,获判无罪。全案可上诉。1010514
本文网址: https://cn.ntdtv.com/gb/2013/05/14/a8975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