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24日讯】台南开科技大学校长陈猷龙涉卷入新北市一起工程仲裁案,遭法院裁定羁押禁见。陈猷龙在庭讯时表示依专业仲裁,否认收贿。
据中央社报导,调查局新北市调处接获检举,指侨力营造公司在民国91年8月间,以新台币4100多万元承揽位于新北市新庄包括派出所、图书馆暨托儿所等公共工程后,因不堪承揽亏损,依“政府采购法”规定向中华民国仲裁协会声请仲裁。
新庄区公所和营造商分别选任詹姓男子和南开科技大学校长陈猷龙为仲裁人;但营造商疑似以超过新台币百万元代价贿赂詹姓仲裁人,让他做出有利营造商的决定。
全案历经多年审议后,仲裁庭在民国97年间做出仲裁判断,新庄区公所除必须给付得标款外,再给营造商数千万元,新庄区公所已陆续交付营造商部分款项。
继日前简姓营造商负责人和詹姓仲裁人遭法院羁押后,新北地检署为厘清仲裁过程,昨天传唤陈猷龙到案说明,复讯后向法院声押获准。检察官认为,证据显示陈男涉犯违背职务收受贿赂。
法界人士指出,仲裁人有“类法官”的称号,因为“仲裁”有别于一般的“调解”,调解可能因一方不同意而调解不成立,但仲裁必须在6个月内做出判断,最多只能延长1次3个月,且一旦做出判断即等同于判决确定。
对于校长遭羁押,南开科技大学主任秘书王之相表示,陈猷龙是个“工作狂”,主持校务认真用心,并表示校务运作一切正常。
教育部技职司长李彦仪指出,在判决确定前由学校董事会自行决定是否要找代理校长,教育部基本上不会介入,除非判刑确定。
陈猷龙是从辅仁大学借调到南开科大,任期直到7月31日止,拥有政治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曾任辅仁大学法律研究所所长和辅大法律学院首任院长等职务。
陈猷龙除现任南开科大校长外,并任职高等教育评鉴中心系所评鉴法律学门召集人和中华民国仲裁协会主任仲裁人等职务,专长民法、商事法和国际贸易法,他还曾在民国63年获选全国优秀青年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