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梅:惊人的中共破案能力

【新唐人2013年6月12日讯】英国著名作家A•柯南道尔描写的福尔摩斯的破案功夫无与伦比,曾赢得了全世界无数粉丝,至今在人们心目中已然是当之无愧的神探。然而,福尔摩斯毕竟是虚构出的故事中的人物,即便如此,也比不过现实中的中共破案之能力。

6月7日,福建厦门一辆BRT快速公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起火,中共官方消息称,有47名乘客死亡,34人受伤。正在访美的习总对此作出批示,之后不到24小时,厦门警方以超乎寻常的惊人速度,于6月8日锁定嫌犯——这次事件中的死者——一位初小文化,家境贫寒的60岁老汉陈水总。而破获此案的证据,仅凭该老汉生前在微博上的一封文字水准远远超出其文化程度的“遗书”,由此,引发民众质疑种种。

大陆著名律师刘晓原在新浪实名微博上感慨:我幸运的是不在厦门,也没有坐这趟车,不然,就是被烧死了,也可能会被怀疑是凶手,因为警方会翻看我以前发过的微博,说我这人牢骚怪话太多,厌世自绝于社会。遂案告破,皆大欢喜!

刘晓原律师:厦门公车纵火案,说是查到了陈水总的遗书,因而认定他是犯罪嫌疑人。这让我想起了云南巧家县爆炸案中的赵登用。当时认定赵登用是犯罪嫌疑人,则是依据他以前在网上的言论。说他是厌世报复社会。

成都校企通新媒体行销主管罗吉祥在实名微博质疑:真相出来了,陈水肿(陈水总)纵火厦门BRT造成47人死亡,数十人受伤。虽然自己被烧死了,但是官方根本没有提出水肿是怎么纵火的,“仅凭”一封遗书就断定是水肿。尼玛,这么大的事情,没得点准备工作搞得定?既然有准备工作,那就是我们的准备工作没做好咯!!!让我有点怀疑是不是责任方捏造的“事实”。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厦门BRT公交纵火案,陈水总不过是个替罪羊、牺牲品。事实上,该案件隐情非同小可。你看,习近平访北美10天,黑龙江中储粮大火、大连石化大火、吉林禽业公司大火(死亡120人)、杭州一化工厂爆炸、武汉宾馆失火、虹桥机场客机滑出跑道、上海城区大面积停电、浙江萧山农化厂大火、陕西商洛一化工厂剧毒氟化氢泄露、江西新余一化工厂爆炸、陕西富平一火药场爆炸、深圳横岗工厂大火、上海吴淞口12艘船遇险7艘沉没、济南一润滑油厂大火等等,其背后的更深层的政治目的,唯有中共高层权斗双方才心知肚明。

据明慧网报导,2010年11月份,法轮功学员在大连交通广播电台成功插播法轮功真相,救度被中共谎言毒害的世人。中共前政法委恶首周永康下令限期破案,从辽宁省公安厅,到大连市公安部门如热锅上蚂蚁,为交差和保住乌纱帽,匆匆绑架了大连法轮功学员孔宪国。依据是其向明慧网发稿、向淘宝网购买通讯用品和拥有多部手机等,并以此构陷所谓的“插播罪”,国保人员对其进行了酷刑逼供迫害。

2011年8月1日,西岗区法院第一次庭审孔宪国。孔宪国揭露员警对他刑讯逼供,审判长李铁铮问有什么酷刑,孔宪国说:“员警把我摁住,把点着的烟往我鼻孔里塞;强行往嘴里灌酒……”李铁铮打断孔宪国的话,不让他往下说。公诉人孙敏问:“有什么证据?”孔宪国指着胳膊上伤痕给他们看。李铁铮、孙敏等一干人都无话可说。

同年9月21日,法院再次庭审孔宪国。审判长李铁铮竟宣读了刑讯逼供的大连市国保大队的证明材料,说没有刑讯逼供孔宪国,没有伤害其身体等。孔宪国表示自己已经遍体鳞伤了,这就是证据。李铁铮让孔出示证人,孔宪国说:“我有证人,姜明,他知道我被打的全过程,但他不可能给我作证。”姜明是大连国保大队副支队长,行凶者的上司,曾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

2012年2月27日10点,法轮功学员孔宪国被大连市西岗区法院冤判6年。

法官应是秉持正义、维护正义的人,依据法律,对案件做出公正的判决,以达到惩恶扬善的目的。这些法官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放弃了本应遵循的职业道德,已经沦落为中共迫害善良民众的傀儡。

2002年3月5日晚8时左右,吉林省长春市有线电视网路的八个频道罕见地播出了《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法轮功真相电视片,播放时间长达四、五十分钟,且中间没有间歇。此举轰动了整个长春,当晚便在中国大陆引起极大震动,很多人惊呼:原来自焚是假的!一时间“法轮功真相”成为热门话题。当时在京参加人代会的吉林省及长春市的官员则冷汗直流,而江泽民又恨又怕,竟疯狂下令对法轮功学员“杀无赦”。据保守统计,仅长春地区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就有5000多人,几乎每天都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大部分被害者遗体被恶警秘密火化。

中共的邪性堪称空前绝后,面对法轮功学员的正义行为——澄清事实,解救世人,进行电视插播真相节目,竟然要动用大批警力,抓捕几千人,肆意虐杀。这种破案“本事”,在全球任何一个法制国家都是根本做不到的,也根本不可能去做的。而无法无天的中共,掌握着国家所有资源,为所欲为,“没有破不了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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