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无需删资料 欧盟隐私权法令约束

【新唐人2013年06月25日讯】欧洲法院佐审官贾斯基宁(Niilo Jaaskinen)今天(25日)表示,谷歌(Google)没有必要删除它的搜索索引中私人讯息。

据中央社报导,贾斯基宁表示,在欧洲联盟(EU)营运的公司必须遵守各国资料保护法,但他们没有义务删除由他人制作的私人内容。

法院声明也说:“搜寻引擎服务提供者,无需根据资料保护指令,对他们处理的网页上所出现个资负责。”

之前1名西班牙男子提告,在重新拥有住屋后,谷歌仍未删除而仍能找到拍卖公告,侵犯他的隐私权。

欧洲法院预计于年底做出最后裁定,法官在大部分案子会参考佐审官的建议。

本案考验民众是否能自网路删除有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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