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长沙中院院长是法盲 民嘲“党说行就行”

【新唐人2013年7月15日讯】(新唐人记者林妙音综合报导)近日,大陆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总裁曾成杰被处死,引爆网路上民众对当局的愤怒声讨浪潮。与此同时,有网友起底长沙中院院长罗衡甯的个人履历,指称其竟是一位完全无法律教育背景或工作经验的“法盲”,并再次引来民众嘲讽。

长沙中院院长被起底

7月13日,网友“杨俊锋宪治”在新浪微博发帖:涉嫌非法集资而被判死刑的曾成杰,其家属称根本不知情即被处决,引发舆论对长沙中院讨伐。手贱看了下该院院长简历:既无法学教育背景,也无法律工作经验。如此竟能成为堂堂省会市法院院长,难道学法律的都死绝了?依宪法,法院院长由同级人大选举,人大代表都是傻子吗,竟会选一个法盲作法院院长?!

该评论迅速引发热议和大量转贴,其中包括一些微博名人。

独立评论人“老徐时评”: 这没什么奇怪的,党让选谁就选谁!

齐柏雪:人大本就是摆设,那选出另一个摆设也是情理之中!

东极岛阳光旅社:太正常不过了!警察和土匪都能成一窝,这一点也不奇怪!

兰陵老夫子:党说,我们就需要不懂法律的人当院长,这样才能维护我们的利益。

摄影师-和尚:法院就光明正大的杀人,咱能怎么样?口诛笔伐几天,过了这阵就好了呗~~

王雪99033: 国无法律,政无宪政,民无信仰,世界进入现代政治文明数十年后的今天,何以荒诞至此…

@ZA007829: 学的是马列主义的宇宙真理

拆你死:我们猪国淫不信真理只信“党”——法院院长不学法没关系——只要他是“党的人”。艹!

CD王辉:中国当官的需要本专业毕业么?笑话,哪个领导不是上任后补习关系?

随后,杨俊锋宪治再补发微博:法院院长的要件:(1)法律专业知识;(2)从法官(或其他具备法官条件人选)中择优选出,而当法官必须通过司法考试。该法规定的条件本来就较低,但即使按这个这个规定,法盲当院长也仍违法!……例数十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只有周强和肖扬是法律出身,可笑。

15日,网易新闻客户端也转发了这则微博。

中共法官的法盲行径时有所闻

近日,一则“北京‘法盲法官’让人绝望”的网帖也引来不少网友围观。在描述了自己所遇冤情后,发帖人指“首都人民法院的庭长大人竟说自己是法盲!哎……我在首都北京的蓝天下!正义在哪里?公道在哪里?天理在哪里?”

4月3日,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全璋在为江苏省靖江市法轮功学员朱亚年作无罪辩护后,被法官以他的声音大“扰乱法庭秩序”为由非法拘留十天。

法庭上,王全璋律师说:“根据我的当事人苗福描述遭受的刑讯逼供的情形,我要求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审判长王传发吼道:“根本不需要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我也不知道怎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我看你是越来越放肆了,实话告诉你,今天法庭的录像就是针对你的!”

为此,王全璋律师第二天发表了《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法院刑庭法官王传发的投诉控告书》。

《明慧网》披露,随后,在东宁县看守所值班室,王传发看到王全璋律师,好象很大度地说:“王全璋,很高兴在这里碰到你,来,握一下手。”王传发喷着酒气,接 着说:“王全璋,你行啊,我还没有给你发司法建议,你就先把我告了,最高法、最高检、省高法、省高检、市法、市检,最后到我这里,不就四级吗?赵本山有句 话怎么说着来着?整的啥玩意儿?”

这位法盲法官王传发语气一转,突然过来就捅了王律师一拳。抬脚去踢时,被值班警察拦在中间,王传发没有踢到,就顺手打了王律师一耳光。

消息传出,舆论大哗。特别是在律师界,引发了营救王律师的行动:4月4日,各地律师及网友赶到靖江的将近二十人。4月5日,近百名各界人士赶赴靖江,申请到靖江市法院游行示威;一百多名大陆律师联署建议函,要求法院暂停对王全璋律师的司法拘留并公开庭审录像。在这样的压力下,靖江当局不得不释放了王全璋律师。

2010年,在一个有关死刑冤案的谈论会上,有人提及最高院首席大法官王胜俊得了胰腺癌,一时间会场掌声雷动。该事件在微博上披露后,引发大量的喝采跟帖。

对此,儿子在2008年被冤杀、执行枪决的朱静茹女士说,这是一个草菅人命的法官:“他得了癌症,我非常高兴,立刻想到,草菅人命的恶魔这么快就有报应了。最高院的院长,首席大法官居然不懂法,胡乱杀人,老天爷会惩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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