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男子冤狱17年获释引网友热议

【新唐人2013年8月14日讯】安徽蚌埠男子于英生17年前因涉嫌故意杀害妻子,被判无期徒刑,17年后真相大白被判无罪释放。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英生故意杀人案判决于英生无罪。

据大陆媒体报道,1996年12月2日,于英生之妻韩某在家中遇害。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英生无期徒刑,安徽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终审裁定生效后,于英生及其父亲相继申诉。

2013年5月31日,安徽省高院对该案进行复查; 8月5日安徽省高院在阜阳不公开开庭审理,根据检察机关和辩护律师提供的新证据,认为原审认定于英生故意杀人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判决撤销原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宣告于英生无罪。

宣判后,于英生还被告知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对此,不少网友认为当年办案人员造成冤案并不需负责任,而纳税人反而需为冤案买单感到愤怒。

文不成武不行:国家赔偿,必须赔偿,警察法官,必须严惩,人的一生有几个十七年啊?何况是最好的十七年,改变了这个年轻人的一生,谁有这样的权力???

baisha9398:尼玛,无证据的情况下,民主国家是宁愿放过,也不愿抓错!天朝到好,是宁愿抓错,也不愿放过~!

情之所幻:冤案放了人,国家再赔几万人民币,十几年的牢狱就这样了事!那么那些造成错判的办案人员,造成错判的法官!法官!不因担一点法律责任吗

新浪手机用户:拿着纳税人的钱干了这么愚蠢的事,然后再拿着纳税人的钱去摆平,泥马该追究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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