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濡山:中国每年买官卖官交易额有多大?

【新唐人2013年9月5日讯】前不久笔者到中国西部几个县市搞调研,听到基层民众戏言县委书记的一句顺口溜:要想过千万,班子动一遍;要想过亿元,干部要换完。其实,近年来在很多地方,县市地域买官卖官腐败,几乎路人皆知,只是到底严重到什么程度,民众没法看个究竟。

近日,甘肃和安徽两地前县委“一把手”相继落马,“窝案”式腐败令公众大开眼界:6月18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甘肃省华亭县原县长、县委书记任增禄因收受贿赂991万余元,另有411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而被判处无期徒刑。不同寻常的是,同案居然牵涉了129名华亭县官员,几乎覆盖该县县委、县政府以及各乡镇政府机关,交织出一张触目惊心的“行贿买官”网。无独有偶。8月14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安徽省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收受贿赂案。检方指控,其在任职萧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共收受贿赂109起,价值共计约2000余万元。同样令人震惊的是,毋保良案起诉书涉及66名行贿者,几乎覆盖了萧县所有的乡镇和县直机关,还包括萧县四大领导班子的成员。不仅如此,前不久河南省教育厅一位处长受贿高达2000万元,广东省一位水利厅副厅长受贿也超过2000万元。

其实,买官卖官子在县域是重灾区,因为更高级别的省市级官员可以通过大专案使其家族获取好处,而县级干部、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县域,通常没有太大太多的经济专案收益机会,只能采取最简单、最原始的买卖官职的办法“发家致富”。而一个县域局级干部无论是想提升、想到实权部门或者保住现有位子不动,都会对上行贿,主要是给县委书记送大礼,给县长送中礼,给其他常委送小礼,这是因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每个干部的任命都要经由县市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虽然一把手可以集权定案,但是若其他常委“找茬”也很麻烦,因此,必须摆平绝大多数常委。值得关注的是,地市一级的买官卖官标的更高—县委常委级别的领导要被提升,就得向更高一级行贿—从自己受贿的篮子里分出一部分上贡。由此看来,各级行贿者已经把买官作为一个“生意”:买官投入几十万几百万,则在任期内以权谋私数百、数十倍的收益,这个投资收益的保障就是权力。

上述两个案件显然不是个别现象,其中查实的受贿金额,显然只是其实际受贿的一部分。我们不妨做这样一个推理:全国有3000多个县市(包括地级市),假如每个县市只有一半官员给县级领导行贿,每个市的一把手平均只受贿1500万元,每个行贿者的延伸以权谋私收益放大十倍,那意味着什么?

保守估计:全国县市级每年会有大约400-500亿元的买官卖官成交额,会有数约6-8万名干部行贿,延伸产生的以权谋私腐败收入会达到4000-5000亿元。因此,反腐败若走过场,这些腐败者大都安然无恙;若太狠,搞“一窝端”式的处置,则全国基层政权会基本瘫痪,无法运转。由此看来,反腐败已经陷入一种特殊的两难困境。

由此产生两个思考:一是执政党神秘而僵化的用人制度和管人制度,已经严重落伍,现行政治体制的最大弊端就是封闭专断的组织人事制度;二是反腐败是次要的,铲除腐败温床才是正题。

如果依然采取十九世纪以前的思维和手段,管理21世纪的国家事务,意味着中央帝国会成为一只巨大的“纸老虎”。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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