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9月27日讯】(新唐人记者顾星综合报导)因刺杀两名城管人员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的辽宁沈阳小贩夏俊峰周三被执行死刑,引起中国网友热议。有人痛批城管可恶,质疑日前打死瓜农的城管怎不用偿命?
夏俊峰案件发生在2009年5月,下岗的夏俊峰与妻子在辽宁省省会沈阳的某条街上卖羊肉串。10多名城管对他暴力执法后将他带回附近的办公处,在那里又一次对他进行殴打,迫使夏俊峰出于自卫拔刀相向,最终刺死两名城管。据称事发后,被刺死的两名城管由政府补贴每个家庭90万人民币。而夏俊峰则即刻被缉拿,并在2011年5月9日上午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之后法院驳回他的不服上诉,最终在9月25日下午对他处刑。而这一审判结果,家属直到当天的凌晨5点才得以知晓。
有网络报道描述了夫妻俩见面时的情景。夏俊峰在与妻子张晶见最后一面时表示,即使自己已经离开人世,只要家里还有人活着,就要她上诉到底。他最后提出希望与家人留一张合照的要求却遭到管教的拒绝。临走时,张晶看到他一直回头看着家人,但不久便消失在铁门之后……当天下午,夏俊峰便与家人从此天人永隔……遗孀张晶9月26日早上领回了丈夫的骨灰。
夏俊峰案在一、二审、死刑复核阶段及处理程序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该案件有6名目击证人,法庭却拒绝采用,而只单方面采纳了城管的证词。同时,夏俊峰律师指出如果要判定故意杀人罪,则必须证明罪犯的行为经过预先的精密谋划。
一直以来,经常耳闻目睹各类新闻报道城管打死小贩,通常犯事的城管只会被判几年刑期。因此,网络上不少人认为判处夏俊峰死刑,完全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行为。无锡网友,“请问拿秤砣杀老农的城关为什么没判死刑,公平吗?”
“都是打死人,为什么差别这么大呢?1)2013年6月,贵州民警枪杀2个村民,获刑8 年;2)2011年11月,辽宁辽阳城管打死人,主犯获刑 11年;3)2008年11月,天门城管打死拍照男,获刑6年;4)2013年7月,湖南临武城管打死瓜农,鉴定瓜农有病赔偿80余万;5)2013年9 月,打死城管的沈阳小贩夏俊峰被核准死刑。”
“薄谷开来蓄谋投毒故意杀人既然可活,夏俊峰被打之后失手杀人理不应死。”两个案件的判决结果成了鲜明的对比。
夏俊峰律师滕彪认为,之所以判处夏俊峰死刑决不手软,是因为当局意在通过该案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让百姓放弃一切挑战政府的行为,即便是如城管类的基层执法人员都是不能容忍的。他表示,“可能是当局想要显示他们很强硬。”
另外,据德国之声中文网披露,宣传部门曾下禁令,“辽宁夏俊峰故意杀人案死刑复核已审结,将于9月25日执行,各媒体如作报道一律依据法院发布的权威消息刊播,不评论不链接,不渲染炒作。”
但25日上午,数万条信息出现在微薄上,纷纷表示对当局判死夏俊峰的处理很不满,谴责中共当局执法不公,法律审判竟是以在党内政府的身份来决策。夏俊峰被处死显示的是中国的法律死亡,已经毫无法理、毫无道理、毫无公理、毫无公义可言。
微薄网友,“夏俊峰,一个悲哀的名字。他让世人看到我们这个所谓文明国家的真实面目:特权阶层罪恶滔天,也能免于一死;普通百姓哪怕正当自卫,也可能被判死刑……中国,就这样继续分化着、撕裂着、不公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