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2月01日讯】高雄市柯姓女子于民国100年4月9日上午骑机车超车时,不慎撞伤李姓机车骑士,法院判决柯女赔偿新台币164万多元。
据中央社报导,高雄市柯姓女子于民国100年4月9日上午,骑着机车沿高雄市仁武区仁慈六街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行经某弯道时想超车,却不慎撞到李男机车的车身,李男人车倒地后受伤。
李男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他因车祸受有腰椎受伤、椎间盘突出等伤害,请求柯女赔偿医疗费、不能工作损失及精神慰抚金等。
最高法院审理后,维持二审判决,认为依高雄市交通局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意见书,柯女超车未保持安全间隔是肇事原因,应负损害赔偿责任,扣除李男已领的强制汽车责任保险金后,判决柯女赔偿164万多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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