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2月22日讯】由于挪用巨款而在中国监狱服刑的澳洲华裔商人邹婉玲(Charlotte Chou)在中国法庭二审被允许缩短刑期,这是外籍商人在中国法庭上少有的胜利。
据澳洲广播公司报导,广州市中级法院原本判处邹婉玲八年刑期,目前改判为五年,邹婉玲已经服刑四年,所以将于2014年12月出狱。
虽然上诉法官坚持邹婉玲的有罪判决,表示邹婉玲原被指控挪用的590万澳元的指控不实,她真正挪用了26万澳元。
邹婉玲的律师陈永忠(音译,Chen Yongzhong)告诉澳洲广播公司记者,邹婉玲始终认为自己是无辜的,而且将在广州高等法院继续上诉。
邹婉玲一案因中国方面当初在没有判决的情况下长期刑拘吸引了澳洲政府的注意,有媒体表示,邹的案件与2012年3月另一名卷入商业纠纷的澳洲商人吴植辉的案子非常相似,吴植辉也因商业罪名入狱,但他上诉努力失败,被判11年半刑期。所以邹婉玲的案子能够改判获减刑,澳洲广播公司认为是非常少有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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