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上建筑:农药为何成为唯一的“解药”?

【新唐人2013年12月23日讯】中国人民跟农药杠上了,喝药的事件一个接着一个,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事情非农药出场不能解决?

12月20日下午,河南焦作马村区村民王国凤,为抗议区政府“强拆”自家养殖场,当场喝下农药,被送医抢救。

据记者了解,王国凤的养殖场2007年建于自家责任田里,有村委会和镇、区两级政府的合法用地手续,总投资150万元,包含大量贷款和外债,至今仍有60万未还清。强拆的原因是马村区招商引资要建一个商贸城,但双方并没有达成任何协议,养殖场内还有牲畜没有处理。(凤凰网)

任何麻烦事都有两个版本,除了喝农药的情节一致属实,官方的“通报”与媒体的报导大相径庭。

马村区委宣传部的描述是这样的:马村区“待王办事处”依法对义门村某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时,该违法建筑物所有人王国凤在拆除现场突然声称喝下农药,得知情况后办事处第一时间将其送医并支付费用。接到办事处情况报告后,马村区委区政府紧急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展开调查,一旦发现拆迁过程存在违法违纪将严肃处理。(大河网)

官民两方说法针锋相对,村民认为自己拥有合法手续,是区政府违规强拆;而区政府认定其拥有的是“违建”,拆除才是“依法”进行的。另外“通稿”还运用了一点技巧:拆迁主体下放到了“办事处”,区政府不客气地抽身事外,并坐到了“主持公道”的裁判席上。

到底是“违建”还是“违拆”先放在一边,区政府直接把责任下放给“办事处”,就有点袭击公众智商:众所周知拆迁已划归政府主导——市、县级政府——“办事处”算哪一级?“街道办”好像还没有这个资格吧?这是要替上级“顶包”的节奏么?

而假如是司法强拆,那么也得市、县级政府申请法院来执行,就更没有“办事处”什么事儿了。所以先不说是哪一方“违法”,光这“代王办事处对***依法拆除”就透着区政府不懂法,当然也可能是“懂也装不懂”,正如管着巴掌大的地界还摆谱装糊涂,强调“接到办事处报告”才知道的样子。

区政府装着“主持公道”实际却并不公道,“调查”还尚未展开,拆迁过程是否存在违法他不能确定,但村民的“违法”建筑却一口咬定,办事处的“依法”拆迁也一口认定——既然结论全都定了,那还需要“调查”做什么?一会儿装着好像不知情,一会儿又对“违法建筑”门儿清,区政府的“公正”如何令人取信?

到这里,我们大致理解了这件事何以非要闹到喝农药的地步——除了手无寸铁的自己,这位农妇可以依靠的力量不多。据媒体报导,强拆现场聚集近百名政府人员、110警车、以及便衣民警等,所有这些人,没有一个站在农妇这边。或许有些村民对这位乡邻抱有同情,可惜他们同样手无寸铁,这是一场极度不均衡的较量。连罪大恶极的犯人都能有一名律师代表他的利益,而王国凤面对强大的政法力量孤立无援,她不过是一名普通的村妇!何至于此?

当然,王国风的养殖场存在合法性瑕疵,是可能的,然而,一切问题应该在法治框架内解决,不能动不动就来硬的,尤其是强势一方。要说她的养殖场建筑“违法”,那么从2007年早就违了,为何早不起诉处理?如果拖了七八年的话,其他村民首先就可以告你行政司法不作为。

或许也有人会怀疑这名村妇的品行,是不是刁民想讹政府多落点钱,这也是有可能的,然而用你发育不良的大脑想一想,一个村民既然肯通过养殖勤劳致富,既然能淘换到那么多贷款和外债来支持她办场,那么她属于一个“无赖”的几率有多大,以为信用社和亲友都是傻瓜吗?

而另一方干的却是真正的“无本生意”,把村民的土地搜罗来就能转手卖钱,到底哪一方更有可能是“无赖”?

作为拆迁法定主导的区政府,与被拆迁人是利益冲突方,其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想卖你土地发财的是我,动手拆你房子的是我,主导司法力量来“解决纠纷”的还是我——另一方还能有什么办法?

这就是为什么农药会成为唯一的“解药”,当百十号人包围她的场院,讲理不听,打也打不过,千钧一发之际,她的选择也实在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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