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受审面面观:副省长妻脱下裤子就方便

【新唐人2013年12月31日讯】(新唐人记者唐迪综合报导)近三十多年来,中共高层官员贪腐现象急剧上升,涉案金额也节节攀高,家族式贪腐,带“病”提拔式贪腐已成为高官贪腐案件的共同特性。但当局针对高官贪腐的审查往往都是黑箱操作。所以,公众所能看到的只是一个判决结果。而那些曾经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高官们落马后被查处的具体内幕,外界很难得知。由关庚寅所着的《审判》一书,却披露了一些落马高官及其家属在被调查和审判过程中的表演丑态。

据《审判》一书中的披露,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姜德志在总结中共高官的贪腐案件特点时曾说:“证实得最主动的是情人,揭发得最坚决的是哥们。”而与此对应的一个事实是,来自“妻子”的揭发举报并不算多;而另一个事实是,与官员共同涉贪的“妻子”,也占据了大多数。

被称为“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湖南郴州原市委副书记曾锦春,在被执行死刑前最后一次与媒体对话时,他表达了对父母的愧疚后,也有提到:“我变腐败,妻子也有一定的责任,她主动代我收了别人的钱。很多钱都没有经过我的手,钱拿了就花掉了。”

曾任中纪委副书记的刘锡荣批露:“有七成腐败案件所涉及的贿赂财物,是由官员的老婆、孩子,甚至情妇收受的。”

落马贪官家属的种种表演

一般而言,官员被纪委宣布调查后,官员配偶也会随之被纳入调查范围。

原云南省长李嘉廷被免职、押到北京审查三个月后,妻子王骁也被通知接受中央调查组调查。当天晚上,她在家中浴室上吊自杀。

同样陷入绝望的原辽宁省副省长慕绥新妻子平晓芳,在自己也被“双规”接受调查时,为保丈夫,选择了“装疯卖傻”,甚至一度“割腕自杀”。

《审判》中写道: “她不是低头不语、摆弄衣服,就是抓耳挠腮、哼哼着情歌……第二天,办案人员没有等她表现就说,你不要装疯卖傻了。她脱下裤子就撒尿……”

平晓芳的松口,始于办案组告知她,慕绥新前妻贾桂娥已经“交代”;而同样被“双规”的贾桂娥一开始也抱有幻想,直到办案组提醒她,慕绥新当年为娶平晓芳,利用封建迷信骗她离婚时,贾桂娥才转而成为对慕犯罪行为的“积极举报者”。

据披露,这起震惊一时的“慕马”贪腐案中另一名主角,沈阳市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则在看守所里遥控指挥妻子章亚非以金钱开路营救自己。

法庭上的“反目”与“自保”

进入审判程序后,“反目”、“自保”等情节也多在涉案高官夫妻间上演。

“反目”一幕就曾发生于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与妻子韩桂荣之间。面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指控,王怀忠在庭上表示,已和妻子韩桂荣离婚,辩称自己不清楚家中竟有480万元的巨额财产。不料,韩桂荣却坚称,二人并未离婚。

王怀忠夫妻二人的婚姻关系后在庭上被证明由于离婚程序不合法,离婚不成立。王怀忠被判处死刑,妻子韩桂荣后也获刑10年。

在夫妻双方不能都保全时,也有官员在庭上选择了“自保”。原北京市交管局副局长隋亚刚被指控受贿罪时,最早做了有罪供述。据其律师介绍,隋这一举措,原本是想揽罪保住妻子,但之后他得知妻子也被诉后,就决定全力为自己辩护,选择无罪辩护。

“消失”的落马高官家属

高官落马后,没有涉案入刑的官员家属们大都选择消失于公众视线。进入21世纪,越来越多的“裸官”家属开始出现,他们很多都携带赃款消失于海外。

“裸官”一词源于庞家钰,这使得这位陕西省原政协副主席成为新的高官贪腐样本。

2008年,庞家钰事发前,其妻儿早在庞家钰大权独揽时期已移民加拿大。而和美国一样,由于加拿大至今没有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因此,不管是否涉案,庞的妻儿都可算是“逍遥”海外。

而近两年出现的另一位知名落马“裸官”是被称为“高铁第一人”的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张曙光。2011年,张曙光被停职审查,此前,张曙光的妻子王兴已带孩子移居美国开公司。

公开的资料显示,多年来,中共高官贪腐金额呈逐年上升趋势。从几十万,几百万发展到平均每例超过千万,甚至上亿。涉案面也由权利集中、资金密集、利润丰厚、竞争激烈的经济领域导向各个层面,甚至触及司法、组织人事领域。而且大部分高官家庭成员都不同程度成了受益者。他们利用亲属关系,成为收受贿赂的中间人,有的直接受贿,有的借助亲属关系进入官场,还有不少人借助种种手段,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2012年香港教育学院社科系博士生刘九龙,在研究43例中共落马官员的案例后,在他的论文中写道:“这些落马官员在初次腐败行为的年龄为47–48岁,‘带病提拔’的省部级官员,其平均经济腐败时间在10年左右,绝大多数是5年到15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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